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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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4:20
1955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成立。
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与电力工业部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79年2月23日,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
1982年3月8日,《关于*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再次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第二次设立水利电力部。
1988年,撤销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
1993年3月,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97年1月16日,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根据《*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确定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将电力工业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划归国家电力公司管理。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一次会议批准*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的*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出资的企业单独运营,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实现政企分开的历史性转折。
2002年3月,*正式批准了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改革方案》(即:*5号文件)。
2002年12月29日,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和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2003年2月2日,*关于组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复: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章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主要成员单位包括6个全资企业、41个内部核算单位、53个控股企业和19个参股企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组建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改组和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由*管理。按照《**关于成立**企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1999〕18号)和《*关于印发电力*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管理;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其他关系依照《***、**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1999〕8号)精神办理。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向集团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在国家宏观*和监督管理下,集团公司依法自主进行各项经营活动。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集团公司要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的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组建后,*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继续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