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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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7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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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5:51
【
法律分析】
女职工特殊保护又称为女职工在劳动方面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女职工应包括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妇女。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