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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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3:02
面对长达半世纪之久的台湾日治时期,如何对这段统治历史加以分期是一个十分基本、但却极为重要的研究问题。一方面,如果以台湾总督府施*略的变化作为观察重点的话,一般研究者多将这段时间分成三个时期:前期武官总督时期(1895年-1919年)、文官总督时期(1919年-1937年)、以及後期武官统治时期(1937年-1945年)。 另一方面,若以台湾住民的反抗运动作为观察重点,一般研究者多半以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当作界限,分成前後两期。前期自1895年至1915年,为期二十年,是武装抗日运动时期;後期自1915年至1945年,长达三十年,是*抗日运动时期。
综合上述架构,遭清朝割让後的台湾日治时期历史,较理想的分割应该是始政时期(1895年-1915年)、同化时期(1915年-1937年)与皇民化时期(1937年-1945年)。
日治时期的第一段时期,自1895年5月的乙未战争起,一直到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为止。在此约二十年内,以台湾总督府与日军为主的日方统治,遭遇台民顽强的抵抗。除牺牲惨重外,也遭致国际上的嘲笑,因此曾经在1897年的国会中,出现「是否要将台湾以一亿元卖给法国」的言论,称为「台湾卖却论」。在这个情况下,著重*的日本对於台湾总督的人选,都以授阶中将或大将的武官来担任。
1898年,日本明治*任命素有日本陆军瑰宝之称的儿玉源太郎中将为第四任总督,并派才干卓越的*家後藤新平担任民政长官以为辅佐,从此采取软硬兼施的*治理台湾。加上1902年年底大抵肃清抗日运动之後,成员全为日人;且毋须遵守日本法律(参见法律第六十三号)的台湾总督府之对台统治权才就此建立起来。[12]而日方这种软硬兼施的殖民地*,一般称为特别统治主义。
事实上,日本占领台湾之初就存在著殖民地统治策略的两条路线之争。第一条路线就是後藤新平所代表的此特别统治主义。同时也醉心于德国式科学殖民主义的後藤新平认为,从生物学的观点,同化殖民地人民既不可能也不可行,因此主张效法英国殖民统治方式,将台湾等新附领土视为真正的殖民地,亦即分离於内地之外的帝国属地,不适用内地法律,必须以独立特殊方式统治。他认为应当要先对台湾的旧有风俗进行调查,再针对问题提出因应*。这个原则被称为「生物学原则」,同时也确立了以渐进同化为主的统治方针。
相对於特别统治主义的殖民地路线,则是由原敬所代表的「内地延长主义」。受到法国殖民思想影响的原敬,相信人种文化与地域相近的台湾和朝鲜是有可能同化於日本的,因此主张将新附领土视为「虽与内地有稍许不同,但仍为内地之一部」,直接适用本国法律。
从1896年到1918年,担任民政长官的後藤新平所持的特别统治主义主导了台湾的*。在这段时间内,台湾总督於「六三法」的授权下,享有所谓「特别律令权」,集行政、立法与军事大权於一身。[13]而握有绝对权力的台湾总督,除了有效压制武装抗日运动之外,对於台湾的社会治安也有一定助益。
偏向*者认为,在日本最初20年统治下,台湾曾有40万人被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