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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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3
1、对于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差旅费可以进行抵扣。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3、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4、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不可以抵扣的差旅费进项税
1、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2、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3、超标乘*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4、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5、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6、租赁费:贸易汇总开具*专用*,和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差旅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4
可以。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专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如果是租车出行的话,车子租赁17%的税款也能参加抵扣了呢。一定不要忘记开“*专用*”!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专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实务中,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招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4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不能抵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5
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凭票抵扣
(二)计算抵扣
购进方没有取得*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农产品扣除率为11%,这一规定适用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1%税率货物或6%税率的服务或直接销售的情形,但是针对纳税人购进用于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在11%扣除率的同时加计2%的扣除,实际扣除率为13%。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6
有些可以抵扣,有些不可以抵扣,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但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如果是租车出行的话,车子租赁17%的税款也能参加抵扣了呢。一定不要忘记开“*专用*”!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专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营改增后报销指南,整理了一个,希望有用。(*都是*专用*)
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了。
广告费:可以抵扣。
修理费:可以抵扣。
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租赁费:可以抵扣。
ps:汇总开具*专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要注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4
1、对于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差旅费可以进行抵扣。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3、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4、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不可以抵扣的差旅费进项税
1、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2、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3、超标乘*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4、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5、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6、租赁费:贸易汇总开具*专用*,和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差旅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4
可以。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专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如果是租车出行的话,车子租赁17%的税款也能参加抵扣了呢。一定不要忘记开“*专用*”!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专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实务中,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招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5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不能抵扣;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5
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凭票抵扣
(二)计算抵扣
购进方没有取得*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农产品扣除率为11%,这一规定适用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1%税率货物或6%税率的服务或直接销售的情形,但是针对纳税人购进用于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在11%扣除率的同时加计2%的扣除,实际扣除率为13%。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9 18:36
有些可以抵扣,有些不可以抵扣,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取得的票据的进项税额是无法抵扣的。但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就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如果是租车出行的话,车子租赁17%的税款也能参加抵扣了呢。一定不要忘记开“*专用*”!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专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营改增后报销指南,整理了一个,希望有用。(*都是*专用*)
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了。
广告费:可以抵扣。
修理费:可以抵扣。
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租赁费:可以抵扣。
ps:汇总开具*专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