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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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12:40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总督在清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正二品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从二品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正三品 督、抚之下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正三品 道台是老百姓对道员的尊称。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