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生子财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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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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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9 07:09
老公出轨生子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出轨一方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则财产分配可以按无过错方受损害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可以少分财产。
2、如果出轨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则财产分配可以按无过错方受损害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出轨一方的出轨行为没有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则财产分配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双方在协商房贷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尽可能减少对子女的影响,避免对子女造成伤害。同时,在选择诉讼解决房贷归属问题时,也需要注意成本和时间成本的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