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买2手房过户时房产证不好用,可以解除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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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14
1,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房屋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过户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2,《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8:14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否则就是违约。
要么,你在律伴 那里面去 求解于律师的回答看下 ,看看这种特殊的情形能不能单方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