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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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2:35
考驾照的有效期是从科目一考试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的,通过科目一以后有时间*!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有效期为三年,超过三年已考试合格的全部科目成绩作废。要重新从科目一考起!
考试要求: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提供互联网、电话等方式由申请人自助预约考试,并在车辆管理所和互联网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等情况。
科目一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二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科目三要求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驾驶员考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2:35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从科目一考试合格起,驾驶证考试期限根据139号令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2:36
科目一考试合格之后,3年之内,完成所有的学习并通过所有预定的考试科目。如果3年之内没有完成所有的考试的话,之前的考试成绩作废。如果还想继续考取驾驶证的话,需要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