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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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8:19
渠道建设策略需要明晰渠道建设的方法。依照渠道的专有性,渠道建设可分为自建渠道、共建渠道和委建渠道等基本类型。
1、自建渠道
所谓自建渠道,是指通过设立区域销售公司和办事处,由它们主理产品分销运作。
优势:
可以保证渠道*的有效贯彻,防止恶性分销行为,维护市场形象等;
劣势:
需要担负高昂的渠道维护费用,容易导致机构和人员的膨胀,分销队伍管控难度加大等。
选择自建渠道的品牌如若能够有效控制分销成本,保持各类别品牌资源投入的均衡性,防止大马拉小车现象的发生,可以建构起明显的竞争优势。保健品领域的“三株”和“脑白金”均为此中的显例。
2、共建渠道
与立意主销的自建渠道不同,共建渠道通过协助分销商进行分销运作,为分销商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式建构起自己的分销网络,很显然,共建渠道旨在于充分利用分销商的分销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分销成本,更为接近大多数品牌的分销需求。
视业务特性和竞争策略的不同,共建渠道有多种营建方式,如与分销商成立合资销售公司,设立联合经营部,派驻业务代表等。
3、委建渠道
委建渠道方式充分借重分销商进行渠道建设,制造商的职责主要在于分销区域的划分,渠道*的制定,以及产品价格和形象的规范与指导等。
与自建渠道和共建渠道相比,委建渠道的运作成本最低,但由于分销主动权掌握在分销商手里,制造商调整分销*、进行渠道变革时会受到明显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