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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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9:30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享受该待遇老干部的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工勤人员和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扩展资料:
离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9:31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9:31
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9:32
问题解决了吗?我爷爷也是这个情况,关键转业证及履历表都有体现行政23级,当时办理离休手续时,经办人眼红将其弄成工人身份。我爷爷是原*警卫班班长,后由于工作调整带队去地方成立了驾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