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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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6:45
龙王乡幅员面积23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041.99公顷(水田1200公顷、旱田7841.99公顷),待开发的土地1,500公顷,可养水面2500公顷。吉林龙王乡盐碱地面积较广,分布在各村。至2004年底吉林龙王乡人口为28976人,其中农业人口27267人,农业劳动力1.32万人。
三年治理农安县龙王乡盐碱地变绿洲
2002年,长春市政协与东北师范大学草地研究所、农安县龙王乡共同建立了盐碱地草地改良科技示范基地。经过三年的治理,盐碱地植被恢复良好,过去白茫茫的盐碱地,已经长满绿油油的苜蓿草、羊草。 2013年,全乡可实现社会总产值7.8亿元,较上年增长1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6800万元(乡域内);完成财政税收145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可达9850元,较上年增长了16%。
一、招商引资工作有新突破。坚持项目立乡、引资兴乡、产业强乡战略,以项目建设为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优化环境为保障,工业立乡步伐不断加快。2013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4个,分别是海外制药集团、海外物流有限公司、今来药业包装公司和格瑞林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落户烧锅工业集中区。包括乡域内,实现招商引资总投资额4.51亿元。
二、小城镇建设有新提升。2013年以来,我乡以加强小城镇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力度,提高乡镇建设档次,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是全面开展城镇规划修编工作。投资26万元,请东北师大设计院专家对我乡小城镇建设进行了修编规划,规划设计打造乡*所在地的老城区,谋划建设翁克新城区,逐步形成南北城镇一体化新格局,乡*所在地要打造成井字形街道,东南西北中六条主街路的城镇格局,全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强土地收储工作。4月份,乡*研究决定,对乡*南侧,中学东侧近4.5万平土地进行收储,现已经收储完毕,2014年适时启动开发建设。三是房地产开发有新突破。开发建设楼房2栋,1.5万平方米,共有楼房400余套。四是投资350万元,实施交通环境改善。对开三公路龙王街里段加宽,左右各加宽4米,使原有的6米路加宽到14米;对长伏路翁克段实施加宽,左右各加宽5米,使原有的6米路加宽到16米;新修宽12米,长800米的龙王商贸街及两条长800米街路。五是投资500万元,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对开三路龙王街里段进行绿化美化,栽植大柳苗5000棵,挖通下水明沟2000延长米,安装围栏1600米,为百姓更换大门32个;打造龙王北湖公园景观,安装围栏2200米;安装龙王商贸街大门一座,擎天柱广告牌一个;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其中翁克街25盏。六是投资900万元,在一心村、太平池村及大兴堂和沙岗村新修村村通水泥路19.5公里;在新民村新修砂石路2.8公里,在崔家桥村和于家洼子村新修砖路2.2公里。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新成效。2013年我们着力打造了集旅游专业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屯、文化大院先进屯于一体的典型屯---太平池村王大房子屯。投资350万元,*户通水泥路4.3公里,安装庭院路灯89盏,安装监控设备36套;为81户农民统一新建砖院墙4160延长米,统一安装铁艺大门81个,统一做房屋外墙保温10880平方米,1.5万平方米的龙腾广场项目已经启动。
四、农牧产业全面提升。一是农业经济稳中有升,2013年,全乡玉米种植面积发展到9000公顷,水稻发展到1500公顷,其中优质超级稻达700公顷。二是全面落实高光效栽培及深松整地工作。按照县里要求,2013年我乡完成玉米高光效栽培110公顷,水稻高光效栽培230公顷,完成春、秋两季深松整地3706公顷,全部完成县里下达的工作任务。三是抓好两个千亩示范田项目。年初以来,我们按照*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建设。2013年,引进两个种植大户,在我乡沙岗村分别开展千亩水稻和千亩玉米示范田种植项目。两个示范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四是全力抓好牧业经济。2013年完成新建牧业小区1个,完成肉鸡养殖大户培育20户。在县里召开动员会议前,我乡就专题召开了乡、村干部和防疫员会议,集中对乡、村两级防疫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与各村干部、包村干部、防疫员分别签订了责任状,责任到人,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投入专项工作经费,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了春季防疫工作。五是全面抓好“两大工程”项目,即:总投资2183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和总投资2900万元增产千亿斤粮食项目。六是实施水田衬砌工程和清淤工程。为了节约水资源,有效利用太平池水资源进行水田灌溉,防止水资源跑、渗漏,投资1100万元,对上水道总引干、一引干、二引干、三引干总长47公里实施了衬砌工程,其中同心段4公里实施水泥衬砌。同时,启动清淤工程总投资400万元,清淤里程74公里涉及26条排干渠系,清理土方38万立方米。11月初工程全部结束。七是新建电排站管理房一座。 投资兴业可享受较多的优惠*:
1、凡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等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乡*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征用草甸子的,除上缴国家,给足农民、属龙王乡应收部分,一律免收,经营期较长,分期付款。
3、租赁或购买乡内企业并安置待业人员较多的,除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并有优先租、购权。
农安县*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
为了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吸引域外客商来农投资兴业,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农安县行政区域内兴办且在县招商民营办公室登记、认定、备案的工业企业。
第二条:凡引进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成投产项目,奖励中介人引资额的1‰;奖金由财政部门支付。县级财政全额受益的,由县*全额支付;落位在乡镇的,县财政承担80%,乡镇财政承担20%。
第三条:凡域外来农投资兴办企业,除按规定上缴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的规费外,属农安县及农安县以下单位征收的各种规费,均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
第四条: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3000万元的项目用地按有关规定最低标准收取。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享受特殊优惠*,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五条:凡新办企业投产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县乡财政既得部分全额投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第六条:对来农投资的域外企业,实行*承诺制。有关部门必须在承诺期内为投资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七条:有关部门对域外投资企业收费及罚款,必须经县软环境办公室批准,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