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时期土地的所有制.请列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32
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之本,迄今为止的世界史反映出来的社会矛盾几乎都与土地之争相关。土地归谁所有是国家与民众的头等大事。土地所有制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对人们土地拥有形式和内容的规范,主要表现为对土地所有者选择和排它行为的承认和制约。本文将侧重于土地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的分析。土地所有制属上层建筑,是更宏观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的集中体现,并可对社会经济表现出极其强烈的推动力或破坏力。开篇数语,足以让任何有责任感的*和学界重视中国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及其变革。
城市化是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发展道路最相似的一个特点,中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正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开来。城市化使人类在现代文明和技术条件下最充分使用着土地资源,不仅是生产力集约化、高效化的典范,也代表了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和方向。所以,在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城市的土地所有制的变革既是重要的经济课题,又是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尤其值得我们慎思。
第一章: 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的演变与成因
人们常说历史是不可逆的。因为,哲学认为存在不能复制,自然科学认为时光不会倒流,经济学则认为成本是不可接受的。任何一种土地所有制都是多种社会*、经济和环境因素系统演化的结果。经几十年时空运行而形成的中国土地所有制,肯定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然也是问题多多,改革首先我们要从经济学角度弄清中国城市土地所有制的“历史成本”。
第1节: 城市土地公有制的历史延革
今天,当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土地制度存在许多重大问题时,不禁要问:当初为什么不去甚解西学?为什么以暴力*“一刀切”地终结了“原本来有市场”的旧中国城市土地制度?为什么要创建并实行社会效率并不高的土地公有制?这一切答案都需要从上世纪20年代的中国国情中去寻找答案。
1920年代的旧中国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侵略与中华民族生存的斗争,是封建官僚势力压榨与贫苦大众反抗的较量。在尖锐的社会矛盾下,旧中国的土地产权制度早已病入膏肓,甚至不能支持社会简单的再生产。传统的“均田思想”只是善良者的愿望,“西学救国”更为国人唾弃,无公正而又少效率(仅有奴役效率)的土地私有制,无论于城、于乡都不能改变旧中国水深火热的社会剥削、欺压现状。
1929年,**和中国*党人对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作出了截然不同规范,引出了天壤之别的后果。**颁布的《民法典》沿袭了土地私有制,而当时的中国正处封建掠夺之末、资本积累之初、列强侵略之颠,国土私有实际只被少数“强者”所占,民众绝对的无产、少地形成了社会“干柴式”的贫困隐患。此时,中国*党人却恰到好处地在《井冈山土地法》中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所有,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少平均分配”,从而引发了星火燎原的*。相比之下,*党的《民法典》却为其统治的失败埋下了种子。此后20年亿万希望拥有土地的劳苦大众“民不畏死”,自愿参加支持*党创建了新中国。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是个极其落后的农业国,本来就很少的城市中,帝国势力、外国资本、*官僚和弱不禁风的民族资本,占据了绝大部分城市土地。所谓的“土地市场”只是外国冒险家的“乐园”、是少数富人和官僚势力的“圈地俱乐部”。巧取豪夺是旧中国城市土地市场的主要游戏规则,地产总是向少数强权者集中,多数劳动者越来越依附于剥削、欺压他们的人,其悲惨程度是西方人和后来人所难以想象的。中国社会的黑暗激励新*要彻底改变历史形成的土地私有制,坚持人民共和国代表社会公正的原则,在城市中有条不紊地实施着土地国有化*:
一是没收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原**和敌对分子占有的城市土地。当时,外国资本在中国城市的领地大多是殖民侵略的产物,是通过不平等的*条约而掠夺进帐的,没有任何合理的交易成本可言。特别是大城市中的所谓“租界地”,尽管通过外国资本多年的建设和经营有所增值,但其*上所享有的“城中之国”式的种种特权,对中国人民是不能容忍的“国耻”,新*对其取缔、没收自然是在所难免。而中国*在进城之后面临敌对势力的疯狂*,立即没收官僚资本、旧*和敌对分子所占有的城市土地,给广大市民以改朝换代的社会警示,并以坚定的决心来承受对内与旧势力斗争、对外与世界列强对抗的各类风险,是无可非议的。1950年11月,中国*公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没收封建地主在市郊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并规定了相应的分配、使用办法。到1951年底,历史性的土地没收工作基本完成,新中国*拥有了属于全民所有的一部分城市土地,这为以后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是对市区中、小资本占地,先保护、后赎买渐变为国有土地。新*对城市中一般私有资本产权采取了比较温和的保护和改造*,这与*理论中的社会阶级分析方法不无关系。中国*党人认为,城市中的私人资本占地大多不属于封建主义和殖民买办的性质,进城后要团结中、小资本阶层就应当承认和保护其土地所有权。因此,1949~1955年间,中国在城市中实行了土地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的*。即使在城市郊区的土地改革中,对民族资本、私人学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32
分封制 井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