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领养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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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28
一、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二)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流程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的程序
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 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知道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以及孤儿完领养小孩的程序后,您就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了。别忘了,办理领养登记前,领养当事人须签订领养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应提交的证件
领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 、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2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孤儿院是非盈利性社会机构,主管部门是当地民政局,根据你所在地和规模,可以选择不同级别的民政部门。申请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有资金来源和建院方案,*对此采取的态度是支持的,投入资金大小主要取决于你方案的档次和规模,如果你有一定*关系的话,可以申请到财政局的资金支持,金额大小取决于你的社会关系、社会影响力以及整体建院方案。同时,孤儿院的成立还可以进行社会募捐,但也需要民政部门的许可。成立后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基金来源渠道有*拨款和社会募捐,但财务方面必须由民政部门审核。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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