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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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58
你这个是不可以的,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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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无锡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是怎么样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如何申请?如何提取?如何委托扣划还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进行了梳理,相关阅读:多地公积金告急, 无锡公积金贷款充足
无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分为一般购房贷款和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简称购房转换贷款)两种。
(一)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二)购房转换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三)其它有关管理规定
1、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职工家庭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的次月,可按规定申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2、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屋的建成年限应在20年内,且此次转贷为首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无锡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规则
一、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
二、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三、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50万元的,可按50万元计算。
四、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且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由经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在符合上述首付比例的情况下,仅借款人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50万元的,可按50万元计算。
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的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转入单位处于正常的汇缴状态并无欠缴,其在本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柜面转账还贷须知
一、柜面转账还贷
1、提供资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3)购房贷款合同。
(4)购房贷款借款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办理柜面转账还贷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同户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
(5)再次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需提供上次提支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至办理该业务上月的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6)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还贷,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转账还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在每年的四月或者十月,职工携带以上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还贷手续,职工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2)中心出具转帐支票,由职工交至贷款银行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职工不得进行套现或分期偿还,否则中心可不予办理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业务。
(3)转账还贷所提取的公积金不得大于贷款剩余本息之和。
二、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1、提供资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借款人配偶、同户直系亲属办理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户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借款人每次办理该业务时需向中心提交所提取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还贷的书面承诺。
(6)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需提供贷款银行将借款人所提支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的依据为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帐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在每年的四月或者十月,职工携带以上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还贷手续,职工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还贷手续。
(2)住房公积金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提支量,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3)借款人未遵守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偿还贷款的承诺,中心可以不再为该职工办理提现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无锡公积金住房贷款委托还贷须知(逐年和逐月还贷)
一、提供资料
1、公积金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配偶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分中心)或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三、注意事项
1、逐年和逐月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2、住房贷款必须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及配偶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申请委托偿还一笔贷款。公积金组合住房贷款的视同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
4、借款人及配偶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5、逐年和逐月还贷首次资金划转都是在协议生效的次月起,按照《办法》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实施还贷资金的划转。
6、办理逐年还贷的购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划转资金月(每年5月或11月)之前办理委托还贷申请。
7、公积金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的资金划转方式:
(1)逐年还贷在每年5月份或11月份(一年划转一次)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划转偿还贷款本金,划款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之和。
(2)逐月还贷资金在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扣除保留余额(签约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后,根据委托人上月末公积金余额,提取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部分)的资金,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在3个工作日内划转。
无锡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须知(逐年和逐月还贷)
一、提供资料
1、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配偶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分中心)或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三、注意事项
1、逐年和逐月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2、借款人及配偶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申请委托偿还一笔贷款。公积金组合住房贷款的视同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
3、借款人及配偶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4、逐年和逐月还贷首次资金划转都是在协议生效的次月起,按照《办法》的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实施还贷资金的划转。
5、办理逐年还贷的购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划转资金月(每年5月或11月)之前办理委托还贷申请。
6、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的资金划转方式:
(1)逐年还贷在每年5月或11月份(一年划转一次)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划转偿还贷款本金,划款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之和。
(2)逐月还贷资金在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扣除保留余额(签约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后,根据委托人上月末公积金余额,提取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部分)的资金,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在3个工作日内划转。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388号(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无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及承办银行网点
一、贷款期限
每贷款一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年,并且不超过借款人的可借款年限(可借款年限=借款人自借款之日起至法定离退休时的工作年限 5年)
二、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的银行网点
1.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市崇宁支行 地址:解放南路630号 咨询电话:82729300 82739126
2.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市北塘支行 地址:北大街30号 咨询电话:82736134
3.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太湖支行营业部 地址:解放北路55号吉祥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85037722 82830128
4.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营业部 地址:梁溪路30号 咨询电话:85860968
5.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地址:中山路258号 咨询电话:82705888转消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