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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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47
4月11日,北京市发布消息称,北京将于16日正式启动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北京市积分落户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按照“便民、公正、诚信”的原则,设计申报审核流程、细化指标解释,确保*在阳光下运行。
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单位宿舍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上世纪90年代颁发的一些《房产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中没有专门用途栏,但证书内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中“房屋用途”栏中标明为住宅类,即表明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可以取得相应积分,但须在现场审核阶段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结婚证进行现场审核。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住房不能按自有住房填报积分。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但是在申报系统中仍要完整准确填写各阶段住房信息,以便计算积分。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备案。借住亲友家,未按规定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能按租赁住所积分。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落户资格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