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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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0 12:12
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也只能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败诉方是原告,则不予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费缴纳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百度百科-财产保全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0 12:13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