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9 15:2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7
交通事故当时没报案,过后是可以报案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规定:除简易程序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 *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参考资料
中国*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7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及时报警而失去勘察现场划分责任的,可由交警部门调取事发附近监控还原现场进行处理。无现场和还原现场的,经调查取证可清晰析分责任且双方无异议的,也可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划分相关证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8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9:38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 第二天报警有效。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