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9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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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6:31
香港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
若为个人,则该人士必须常住于香港;若为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
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秘书的要求较为严格。香港上市公司的秘书必须是个人而非法人团体,而且该人必须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香港分会会员、律师、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而且在学术及专业资格方面必须得到联合交易所认可,认为其能力足以履行其职责。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公司秘书一职可由董事兼任,即具有双重身分。但是,如果香港公司只有一个董事,那么该香港公司董事就不允许兼任香港公司秘书。
当一份文件应由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书联合签署时,具有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书双重身分的人士,只能以香港公司秘书的身分签署。
关于香港公司秘书服务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6:31
香港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若为个人,该人必须经常居住于香港;若为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上市公司对秘书的要求较为严格。上市公司的秘书必须是个人而非法人团体,而且该人必须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香港分会会员、律师、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而且必须得到联合交易所认可其在学术及专业资格方面足以履行其职责。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6:32
香港*颁布的《香港公司条例》第十部/474条中,亦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即法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