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作与争做的区别以及用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0:2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00
看这个主要是区分“作”“做”的用法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 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 的用法大致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做”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用“作”而不用“做”。
前者如: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息、作业、作俑、作战、操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而很少用“做”。例如:胡作非为、弄虚作假、为非作歹、为虎作伥、无恶不作、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威作福等。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圈套、做人家、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等。
(二)从语义特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派、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等。
后者如:做饭、做手势、做游戏、做针线等。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 多用“作”;后面是双音节名词时, 多用
“做”。
前者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介绍、作解释、作了解、作努力、作思考、作说明、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等。
其中的“作”,现在也往往写成“做”,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文章、做物业、做学问、做业务等。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情况大致如下:
1.只用“作”或一般用“作”
(1)“起(起身、兴起、振作、出现、发作)”之义,例如:日出而作、风浪大作、一鼓作气,以及作怪、作呕、隐隐作痛等,均只用“作”,而不用“做”。
(2)“写作、创作” 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例如: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均用“作”。但是,“作诗”写为“做诗”,“作文(写文章)”写为“做文”,也无不可。“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均用“作”,但如果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也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一支曲子等。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作、代表作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7:00
看这个主要是区分“作”“做”的用法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 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 的用法大致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做”多用于具有口头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即使是一些后起的词语,如果具有书面语色彩,也多用“作”而不用“做”。
前者如: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息、作业、作俑、作战、操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而很少用“做”。例如:胡作非为、弄虚作假、为非作歹、为虎作伥、无恶不作、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威作福等。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圈套、做人家、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等。
(二)从语义特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派、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等。
后者如:做饭、做手势、做游戏、做针线等。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后面是双音节动词时, 多用“作”;后面是双音节名词时, 多用
“做”。
前者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介绍、作解释、作了解、作努力、作思考、作说明、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等。
其中的“作”,现在也往往写成“做”,但过去的惯例是写为“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文章、做物业、做学问、做业务等。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等。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情况大致如下:
1.只用“作”或一般用“作”
(1)“起(起身、兴起、振作、出现、发作)”之义,例如:日出而作、风浪大作、一鼓作气,以及作怪、作呕、隐隐作痛等,均只用“作”,而不用“做”。
(2)“写作、创作” 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例如: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均用“作”。但是,“作诗”写为“做诗”,“作文(写文章)”写为“做文”,也无不可。“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均用“作”,但如果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也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一支曲子等。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作、代表作等。
(3)“当做、作为”之义,多用“作”。例如: 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以及“以理论作指南” 等, 均用“作”。这与“作”很早就有“当做、作
为”之义有关。例如,《尚书·舜典》中就有“朴作教刑(用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
“作为”不论是作动词还是作名词,只用“作”而不用“做”。“作为”
不能写成“做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