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撤销,无效宣告有何区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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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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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17
很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其实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缴纳规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17
你好,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商标无效是指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通常是由于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标被认定无效。商标如果被无效宣告,那么商标从申请之日开始就不被法律保护,该商标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
商标撤销是指原本有效的注册商标因为使用不当或超过商标使用期限而造成的无效。商标无效是注册时的原因造成的,而商标撤销通常是后续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商标撤三申请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1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商标注册人因为自身原因主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可以全部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2.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企业消亡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该商标予以注销,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商标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局依申请撤销。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商标的无效宣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主要情形包括:国旗、国徽等特定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或者公众知晓的国内外地名等,行业通用名称等。2.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7:18
商标注销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是指商标局根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