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情的版权:版权是如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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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3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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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35
您好,
一、版权不是我国的产物
我国从古至今有很多伟大的文学家,比如我们的唐宋八大家;有很多伟大的作品,比如四大名著。但是,我国古人是很少用作品去挣钱的。
我国伟大的诗人李白,写了那么多有名的诗作,却不能变现。在没钱买酒的时候,只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即把家里的马和衣服拿出去换酒,写了那么多诗,却没有版权费。在当代的香港也有一位喜欢喝酒的文人,因为有了版权制度,这位文豪可以拿自己的作品去换酒了,不用把房子、车子、衣服拿去换酒。这个文人就是古龙。当然,古龙跟李白相比,在文学造诣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只是生活在幸福的现在罢了。
中国古代也有把作品变现的,我记得这么两位:
第一位是司马相如,一篇《长门赋》价值千金,“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不过,虽然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变现了,却不是因为版权而变的现,不是因为写的好,被印刷了好多次,获得了千金稿费。而是因为宫斗戏和女人心,一篇佳作变成了再次获得君宠的工具。
另外一位就是柳永柳三变,柳永常年混在秦楼楚馆为歌姬填词,歌姬们会供他一些吃喝玩乐,可惜这种方式也不是靠买卖版权来变现,更像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如果有版权制度的话,歌姬每弹唱一次柳永的词就付一次费,那柳永绝对是超级富豪了,比现在的高晓松、周杰伦要有钱的多。可惜,歌姬们给柳永的钱不多。柳永因为为歌姬填词太多,名气太大,考进士的时候名字被皇帝划掉。皇帝说他“且去填词”,意思是你填词就好了,考什么进士。柳永去世的时候不但没有成为超级富豪,而且穷的葬不起,还是歌姬们凑钱葬的。
版权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创作和使用作品获利,我国古代社会的文学家们创作的目的往往不是为了获利,至少不是为了直接获取经济利益。古人写文章往往为了致仕,为了闻名,或者纯粹因为喜好,跟铜臭无关。
虽然没有版权制度,并不妨碍我国古代社会文化的繁荣,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轮番上阵,每一种文学体裁都有优秀的作品,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二、毕升和古登堡
印刷术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而活字印刷术集大成者是毕升。毕升生活在我国北宋年间,约970年到1051年,为印刷铺的工人,在印刷实践中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在毕升发明活字印刷术之前,印刷书籍的时候需要先雕版,印刷完毕之后,雕版也就作废了。印刷的成本非常高,也很浪费。后来毕升发明创造了胶泥活字、木活字排版,让印刷书籍更容易,成本更低。
印刷术之所以成为四大发明之一是有原因的,活字印刷术带来的表面上看是技术的进步,其实直接影响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印刷成本低了,书就便宜了,更多的人读得起书,读书人就多了。整个社会读书人多了,那引起的变化可就大了,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变化,没有哪个方面不受到影响的。
活字印刷术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大,对欧洲国家的影响更大。这个跟文字的形式有关系。汉字是象形字,每个字都不一样,虽然可以活字印刷,但是也需要先把很多很多的字做出来,成本还是高的。比如在1716年的《康熙字典》里面就有47035个汉字。欧洲国家的文字则由字母组成,比如英文一共就26个字母,只要多印一些字母,就足够几个版面使用,成本比汉字低多了。
西方的活字印刷术是德国的一个叫古登堡的人发明出来的。古登堡比毕升要小400来岁,1397年出生于德国,是一个印刷厂的小老板。古登堡的发明正式名称叫做“铅活字版机械印刷机”,跟毕升的发明最大的不同是活字的材料从胶泥、木板变成了金属,原理还是一样的。不知道古登堡印刷术的技术方案是不是来自于中国,是不是来自于毕升。如果发生在现代社会,不用400年,400个小时足够把中国的技术进步传播的全世界都知道。毕升那个年代,不但没有版权,也没有专利,毕升的活字印刷术无法得到保护——不过,这更有利于传播。
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古登堡的活字印刷术来自于毕升,但是中国的活字印刷术比西方早了400来年却是不争的事实。相比毕升的汉字活字印刷术,古登堡的字母活字印刷术对西方社会的改变更大。因为发明了西方的印刷术,改变了西方社会,古登堡在美国学者麦克哈特的《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名列第8位,这已经很伟大了。
三、文艺复兴
近代欧洲与中古欧洲的分界点是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发生在14世纪,16世纪的时候达到顶峰。文艺复兴席卷整个欧洲*,对各个国家君主的统治都产生了影响。
文艺复兴的核心是人文精神,即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倡导个性的解放。
文艺复兴的时候出现了很多思想家和文学家,比如但丁、达芬奇、莎士比亚等等,这些思想家、文学家通过著书立说的方式来传播自己的思想,在那个时代具有非常强的影响力。
文艺复兴的时候没有网络,没有微博,先贤们写的书,需要印刷成册,才能被粉丝们读到。印刷术的发展,书的成本的降低,让读书的人越来越多,让更多的人可以读到这些先贤们的书,也让这些先贤们收获了更多的粉丝。
粉丝的增加,让这些先贤们在国家的话语权的分量增加了。这些先贤们既是思想家、哲学家,又是作者,作者的身份让他们更在意自己作品如何传播,谁会读到,以及是否获利。
四、安娜法令
当你勉强看到这里的时候,也许你在想:这篇文章究竟是在讲什么呀?一会儿毕升、古登堡,一会儿文艺复兴,扯来扯去,跟版权有毛关系?还真别说,上面扯的内容跟版权真的有关系,下面就说清楚关系是什么。
一项制度的产生有很多偶然的因素和必然的因素。社会构成状况、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都是必然的因素,究竟先发生在哪个国家、哪一年这些都是偶然的因素。
活字印刷术的出现,让书的成本和价格低了下来,读书的人越来越多,出版成了一个很挣钱的行业。文艺复兴的发展,涌现出很多思想家和文学家,这些思想家和文学家通过文章进行论战,书籍变得很重要。从15世纪开始,威尼斯共和国、罗马教皇、法国国王和英国国王都曾经向印刷出版商发出过专有印刷出版的特权。当然,这种特权并非版权,而是为了管理的需要。可是印刷成本的降低让印刷变得很容易,市面上的各种“盗版”书籍还是很多的。文艺复兴运动的发展让作者这个角色在历史舞台冉冉升起,而且获得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开始在*上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各大印刷商也认为如果赋予作者某种权利,对于自己的维权也是非常有利的。于是,在英国,各大印刷商和作者联合起来,议会在1709年通过了一部以保护作者利益为核心的法律,即《为鼓励知识创作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简称安娜法令或者安娜女王法。胖胖的安娜女王也因为这部法律在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法业界的人的中被不断的提起,永垂不朽。
根据安娜法令的规定:赋予作者对其作品的印刷、重印权(即复制、发行权),并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鼓励创作,另外规定了14年的保护期。作者有了印刷、重印权,也就有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印刷、重印自己作品的权利.以印刷、重印为核心,作者有了对自己作品的绝对控制力,现代化的版权制度就出现了。
五、同时代的中国
1709年的中国,康熙大帝正春秋鼎盛。清朝廷对于出版的控制在进一步加强,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某些不利的言论,比如禁止反清复明思想的传播,康熙年间出现了明史案、南山集案等*。金庸先生后来以明史案为线索,写了《鹿鼎记》这本武侠小说。
再过了几年,在1715年,中国的一位大文豪出生了,这位大文豪姓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这位曹先生写了一部《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成为了畅销书,一直畅销到现在。如果曹先生出生在同时期的英国,靠这本《红楼梦》就可以衣食无忧,过着上流社会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惜的是,曹先生出生在中国,只能“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了。
看来,虽然没有版权我们也有灿烂的文明,优秀的文学作品。但是,如果有版权制度,中国的文人会活的更幸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