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有义务帮客户存放物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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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16:05
门店有义务帮客户存放物品。
商家的义务如下:
1、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商家履行这一义务是与买家实现监督权相对的。它要求商家切实把买家当作上帝, 认真听取买家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在质量、 价格、品种、数量、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经营作风,提高经营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买家。同时也达到其营利的目的;
2、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
(1)商家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买家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3)商家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买家,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1)商家应当向买家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商家对买家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4、标明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16:05
这个店面没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客户保存物品,赔偿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这就跟你掉了手机在出租车上一样,店家没有责任赔偿,也不违反消费者保*,这个顾客自己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16:06
应当予以赔偿。
物权法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也不能她说多少钱就多少钱,要有证据才行。没有证据的话你们可以适当补偿点,对商店信誉也有好处。追问我个人觉得呢,首先分析场景,顾客遗忘物品在店内,我们作为门店有短期代为保管或招领义务,但也只能短期,类似物品经常会发生的,有些也不确定是遗忘或是丢弃;这个时候就要分析物品了,这是一双穿过的(未经过鞋面鞋底清洁)鞋子,非常见品牌,可以负责任的说*是不会收没有明显(经济或其他)价值特征的物品的,作为店家,是否有定期处置丢弃类似物品的权利呢,门店毕竟不是大家的仓库是吧。
追答丢弃是不行的,作为拾得人有义务保管.交给*,*不要,由此导致的物品灭失毁损等,就不是由于你的重大过失,也就没有赔偿责任.赔偿多少你们可以协商,毕竟是使用过的产品.顶多给他一百块钱完事,是在纠缠不休就一分不给,让她拿出鞋的*什么的.一百块说实话就不少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3 16:06
当然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