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9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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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1:53
可以,由父母立下字据,指定赠予儿子一个人专有。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他儿子的,与你无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有你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是一人一半了,这也没办法,这属于婚后财产,就算是婚后自己一个人掏钱买的,也算是共同财产。
遇到这样的情况
那就是婚后财产
是可以平分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既然加了对的名字那就是法律。如果对方有良知的话与对方协调给对方一定的补偿。仅做参考。
法律只讲证明
购房的借款也应当偿还,但是应当有相关证据。
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1996年舅舅离婚后单身一人回到成都,成都的新单位发售福利房,但舅舅没有钱,就由我们借钱给他买下了,但是他的单位规定房产证只能写我舅舅的名字,所以就把房产办在舅舅名下了,由于考虑都是亲戚,所以当时也没有要借条。至今舅舅不仅没有还钱,由于单位效益一直不好,他想霸占房产留给他女儿,所以一直不愿意把房产过户给我们,他女儿自从舅舅离婚后一直没来看过舅舅,回来过一次都是来要房子,要不到就走了,到现在也是对舅舅不闻不问。请问我们要如何才能完整的拿回房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