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13:0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50
是的。
意思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按1000元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百度百科-加计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50
加计扣除100%的工资,不是说从你的账面上扣除,而只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51
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即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100%的工资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比如说:
期末会计利润10万元,本期残疾人工资为1万元,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这时,加计扣除1万元,不是说利润成了9万,利润还是10万。
只是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不加计扣除,你要交2.5万元的所得税(10万×25%);而加计扣除后,你只交2.25万元(9×25%)就行了。
所以,加计扣除工资,只对所得税产生影响,而不影响会计账簿记录。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52
可以这么理解,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楼主所述得情况: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0元,可以按2000元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52
是的,就是说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按1000元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