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是由哪方支付?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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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7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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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2:42
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来承担。
在*判决书下达前,就应当明确,不服从*的判决,拒不执行的,一旦*启动强制执行,那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2:43
可以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方可不必垫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2:43
1、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3、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2:44
你申请执行,上海的*常常不收执行费,*会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12:44
可以 我以前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有过 原则上在申诉书中你可以提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要求 但由*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