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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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7:06
摘要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委托代加工,即OEM,一般在标签上委托双方的相关信息都要体现,受托方也就是生产方必须要注明的,与你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关系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7我是食品商贸公司委托厂家代工产品标签可以不写受托公司吗或者只写产地 我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委托代加工,即OEM,一般在标签上委托双方的相关信息都要体现,受托方也就是生产方必须要注明的,与你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关系的。我是食品经销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委托另外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加工产品。销售是是用我自己的品牌和预制包装,我想请问在我的包装上。能否只标示出受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地,而不标示出收委托方的名称信息,这样可以吗?建议不可取请问那么国标7718中4.1.3这条后面一段话怎么解读?意思是受委托加工的可以写委托方单位和受委托方的地址,但不承担销售。和你说的经销商不一样呢是不是这样理解,受委托方只是把产品生产出来,不负责销售,而销售行为由委托方来完成。所以产品在包装标示上只需注明委托方的品牌logo、委托方的机构主体名称(也就是产品的实际销售方)、委托方地址、受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地址。而不用标明受委托方的厂家名称信息。能这样理解吗?这样合乎法律法规吗?有这样一说,但实际操作也要复合当地行政区的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