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10%扣除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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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1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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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13:00
加计扣除10%进项税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可得,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对当期加计抵减额进行计提,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而对于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相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则应当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对加计抵减额进行相应调减。
加计扣除10%和15%的区别_: 1、执行期不一样:加计扣除10%执行期是2019年4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而加计扣除15%的执行时间是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2、计提公式不一样:加计扣除10%的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而加计扣除15%的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3、适用对象不一样:加计扣除10%适用邮政服务、电信业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加计扣除15%只适用生活服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