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19: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5:57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当得利人负有向利益受损人返还义务、利益受损人享有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确了“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三项基本构成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5:58
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由于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因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不当得利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5:58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5:59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6:00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人。 例如:A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仟元,但由于机械或是软件系统病变,结果取到现金1万元,而且银行帐卡上只显示取款1仟元,那其余9仟元就是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