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合同有赔偿吗1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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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20:31
您好,
有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自入职次月起至你入职一年止每月除你的工资外,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即你可以得到11个月工资的补偿。一年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你收集证据,证明你跟公司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你的考勤,公司的工卡等。
至于社保国家是强制要求缴纳的,单位未给你缴纳,你是可以去仲裁的。然后让单位补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20:31
入职一个月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20:31
肯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