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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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18
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42天内,其出生登记手续可在出生区域内的出生登记处免费办理(惟取得出生证明的真实副本需要收费),否则超过42天才办理登记须付法定费用(如在婴儿出生42天后但不超过1年内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则须缴付登记费用港币140元。如超过1年始行办理,登记费用为港币680元)。如果婴儿在抵达医院或诊疗所前出生,或须补办出生登记申请,则应前往生死登记总处办理登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9:18
香港出生纸拿到内地使用的前提办理加章转递手续,因为对于香港,中国采取的是一国两制*方针,中国不能直接辨别香港文件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