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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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01:53
女子隐孕入职被辞,我觉得是孕妇本身的问题,她自己本来就不坦白,而这个事件中的公司,被判执行合同,也是比较冤的,我身边也的确有因怀孕被劝辞的人。下面我说说我身边的那个被劝辞的人的故事。
那是几年前我在一个公司当文员的时候,那时候在单的指岗位上有一个孕妇,那个孕妇在他的那个岗位上做了一年多的时间。因为制衣厂的跟单跟其他的公司有点不一样。它不仅仅是打单,还要包括打样,经常需要车衣服。在工作强度上不算低,她怀孕五个月左右,公司把她劝离了,因为那种工作强度以及跟单去洗水厂的环境,对胎儿是有影响的,而公司打算给她换到度尺文员的职位,因为少了200块钱,她并不乐意。
当时她有闹过,也闹到了劳动局,因为她和她老公说要公司赔款,但公司没给他们要求的那么多。公司在劝辞她的时候只赔了八个月的工资,并且不是她平时拿的月薪,是不按加班费的工资,那时候的东莞平均工资大概1610,公司给了1800,然后公司给他们的1800他们并不乐意,认为该给她加班后的工资(2250),后来就闹到了劳动局。
劳动局的判决很有意思,结果是:按东莞的最低工资赔款,六个月,当年在东莞的最低工资还是1100,六个月就是6600。而公司在决定赔款上,要少很多。因为如果按公司的决定,他能拿到一万多,改了之后,后面只拿到了6600。这个是法律的标准,他们很后悔,但是却没有再到劳动局闹,因为他们也知道闹不过劳动局。不过公司因此被罚款8000元罚金,理由是辞退孕妇。
当时公司的损失按计算来讲确实是比没闹到劳动局,损失钱要多,但是那位孕妇的所得到的赔偿金却少了。这个事件在当时那个公司附近,有很大的反响。当然笑那对夫妻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更多,并且,附近一些小制衣厂的老员工,有一部份辞职了,到了那个公司,因为觉得一个公司在劝退时都舍得赔款,福利肯定不错。
这个事件让我觉得有时候公司辞退孕妇,并不是那么的不近人情,特别是有些岗位确实是不适合孕妇去做的。退一万步讲,如果在不适合孕妇的岗位上,孕妇的工作,使胎儿有些什么问题,那又要是谁负责呢?作为一个宝妈,是不是应该以自己的孩子的安全着想呢?特别是很多小企业,在招女员工时,本来刚入职上手,就又怀孕了,这对企业的损失也是很大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01:53
在我身边,确实是有这么一个例子 的。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广州的一所私立学校教书,有一次我们在聊天的时候突然间听她提起过,明年她们学校可能会很缺老师。我好奇心就上来了,问她说:“为什么呀?”
“因为这学期我们学校有很多女老师怀孕了呀,她们教完这一学期就不教了。”
那生完孩子还可以回来继续教书呀,为什么不呢?
朋友告诉我说:“学校一个学期也就只有五个月的教学时间,如果是休产假的话,休完了这个学期也就快完了,学校这样子很不好安排的,而且最重要的是,休产假期间每个月还要给你算工资,亏大了!一般女老师都会主动辞职的。”
我有些不解地问:“学校这样子是不对的啊,那些女老师也可以不走的!”
朋友无奈地道:“是可以不走,学校也没有明文要求你一定要辞职,这就是要看你会不会做人了。你如果不走的话,等你回来的时候你的位子都会被别人占了,你也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学校还会特意安排你去做些苦活累活,爱做不做随便你,然后你在这个学校也就是这样了,永远再也没有发展的空间,最终你还不是一样要走,还不如大家都体面,大家都好!”
听了朋友这番话,我久久无法组织语言回应,只好作罢。
虽然说这几天又突然爆出了一个女子“隐孕”入职而被辞退的事情,但是我觉得这两件事根本就是两码事,是完全不同的。
“隐孕”入职的女子,我并不相信她是不知道自己怀孕了,或者是不知道她所进入的公司有什么样的规矩,我更倾向认为该女子是为了得到这一份好职业而设计隐瞒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如果是这样,那么于情于理来说,该公司会做出辞退该女子的决定就并不是那么万恶无情,而是一件理所应该的事请。
因为毕竟是该女子隐瞒在先,坏人的阴谋不能够让其得逞!
而朋友所说的这一个事情,才是对妇女应有权利的一个完完全全的侵犯和摈弃。尽管一个公司企业应当以利益为重,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如果你太过追求公司的利益而放弃员工应有的利益的时候,却是已经变成不仁不义的冷冰冰的赚钱机器了。这样子的企业公司,不仅永远也得不到员工死心塌地的归属感,也不会有人真心去为你创造利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6 01:54
我特地去搜索了下问题所提到的事情。
原来,去年10月,李女士隐瞒怀孕入职某公司,在入职一周后告知主管怀孕的消息。公司先是将其调岗,又在12月以工作失误为由将其辞退。李女士认为公司解除行为不当,申请仲裁。
而仲裁委的回答是: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看到这个事例,我的心里是不屑的。
隐瞒与歧视,半斤八两,但却是隐瞒先动手的——还有什么道理可讲吗?
如果说是怀孕被辞退,我就有一个QQ群友,她去年六月份才结婚,于今年的二月怀孕,这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但是出于我的这位朋友的工种原因——游戏美工,这是一个需要长时间消磨的职业,夜班,晚班,加班都是家常便饭。所以即便她很有能力,老板即便再珍惜她的能力,但是出于对她的爱护和为了孩子着想,双方很好的达成了共识,顺利地退职。
我抬头再看看那则新闻的内容,啧啧,无论从哪一条来说都让人吐槽*蠢蠢欲动。
就从隐孕上门求职,公司知道情况后调动职位,但是这位仍然是频频出错。
若真如仲裁委所说,女职工在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有的个人劳动操守也不必遵守——虽然以法律角度上没错,毕竟用工方没有证据去证明李某怀孕与工作之间有不协调情况,所以按照法律来行动也不无不可。
但还是想说一句,从法律上,李某赢了,这很正常。但是从人情上,不觉得李某能够走得长远——在此再祝福我那位朋友,希望如她所愿,生下一名可爱的小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