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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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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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1:03
只要是符合*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范畴,且属受诉*管辖的都可以向人民*起诉,人民*必须受理。但是对于有些起诉的分别情形,*可作出其他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对起诉状的形式审查和对起诉要件的实质审查。如果起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可以要求原告补齐相应的事项信息。*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1:03
民事类案件都可以。
行政类案件在申请过行政复议之后,如果还是不满意,就可以起诉。
刑事类案件基本都是人民*主动提起诉讼,但还是包含告诉才处理(自诉)的情况,如下:侮辱、*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致人死亡都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1:04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1:04
能向人民*起诉的事情多了去了,关键是你想咨询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