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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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7:14
申请助学贷款所获得的资金并不是直接打到学校的账户里,而是会先发放到学生在办贷时生成的支付宝账户里,然后再划拨给学校账户。
而学生在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之后,只要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就会根据回执码录入学生贷款信息,再划扣相应金额的学费、住宿费。
拓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应与银行确认助学贷款还款计划。毕业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助学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还贷。如大学生选择提前还贷,经办银行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法律分析: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直接打到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是打给学生本人的,就是在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签订合同时会有一个分配的支付宝账号,贷款发放是直接打到这个支付宝账户里面的,然后学校通过系统从支付宝账号里划扣。学生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之后,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学校就会根据回执码录入学生贷款信息,再划扣相应金额的学费、住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不是直接划到学校账户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发放是由经办行先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贷款资金再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需要向学校发的银行卡里打钱,只需要将贷款之后所欠的金额打入即可。如果发现自己的学费已经被扣过,不要担心。贷款发放下来后会以某种形式让贷款人领走。
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银行和学生的中间人,是最重要的信息反馈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后就可以如期缴清学校所需费用。
扩展资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即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直接打到个人卡里。
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一般都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相对的银行开账户,如果审批通过,会直接将申请款项直接打到你的银行卡里。学校会从你的卡里划走学费与住宿费这样的必要费用,扣除剩余款项归学生自行处理。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4、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5、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一、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二、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三、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四、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