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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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5:47
那要看你改名字符合不符合条件,有没有充分的理由,如果你符合改名字的条件,理由充分,派出所不给改,那就属于不作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不符合条件,那就去告,那恐怕*也不会支持你,你还会败诉的。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5:47
改名字还是不容易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5:48
可以要求*出具不予改名决定书,如无法确定*行政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可向芙蓉律所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