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问题,股东未实缴出资,怎么解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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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1:44
这个主要靠你们双方谈,
公司的价值不是看注册资金多少,而是看公司整体情况(场地,设备,团队,客户等等),你进来的时候对方估值多少?如果你能接受就进入,不能接受可以再谈追问这个,我都知道。反正一句话,已经谈好了,我们投资150万元,占股15%,估值就是1000万,这是确定的,肯定的。
我现在想知道,其他股东比例怎么确认?企业需要减资吗?我们是增资进来,还是怎么进来?获得大股东稀释股权?具体专业术语是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1:45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2、实缴出资期限届满,情形不同处理不同:若实缴出资期限届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则为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其股权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会产生股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应从股东需满足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与形式要件,即已认缴出资并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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