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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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10:31
民事诉讼五万元的执行费率是1.5%,也就是75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