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小区收停车费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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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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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3:49
1、经济适用房小区是否收停车费应由全体业主决定。停车费收取标准及方案应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一些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住宅小区,在《物权法》出台前测算物业费总体收入并确定收费标准时,已把地面停车的收入计算在内测算的结果,实际上以此标准收取的物业费是偏低的。直接将停车收益归业主所有,实际上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可能导致很多经济适用房等*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维系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因此,《物权法》出台后,地面停车费不能简单地归业主,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小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3:50
停车费要在物价局进行备案,按照备案价格进行收取。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不合理收费,您可向物价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