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和流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2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32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7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注: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适用房补贴的申请标准相同
申请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户口簿;
3、家庭成员的所有房证或相关住房证明材料。
申请货币补贴时间及地点
自2009年4月1日开始进行《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发放和受理工作。受理工作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具体办理,至2009年4月30日结束受理申请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间及地点
自200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发放和受理工作。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日常受理,受理工作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具体办理。
经济适用房补贴受理和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窗口,领取《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或《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以下均简称《申请表》);
2、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证明收入情况;
3、将填报完整的《申请表》送回社区受理窗口,同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实行“四审二公示”,即社区受理核实、街道初审、国土房屋局区分局复审和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而且对申请家庭在社区公示15天;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媒体公示15天。对公示合格的家庭,将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单》;
5、对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单》的家庭,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当年货币补贴计划数确定货币补贴家庭数量,并对货币补贴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货币补贴家庭购房后,享受货币补贴13万元。
对具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单》且报名参加摇号的家庭,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数量确定摇号范围、入围名单及选房批次;对入围的家庭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布,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参考资料:http://club.livebaby.cn/thread-2327-1-1.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32
手续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事处、镇*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事处、镇*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事处、镇*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32
在你所住的社区办理登记,然后审核资格。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如通过初步审核,要收入证明。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75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
其实我听说,从5月1日起就没有经济适用房房源了,只给13万补助金,再申请也是给钱不给房了。
原因是房地产商,在当时地价高资金不足时,向*申请盖经济适用房,*减免包括土地出让金和贷款*等,房子盖好了,房价上涨,房地产商把出让金和贷款*减免的钱都还给*了,就不给房子了,他白用好几年的流动资金,可老百姓的房子没了。谁说理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33
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应年满30周岁。
经审核,此次符合条件申购泡崖八区康顺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共有21004户,2006年10月22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按照房源数量1:1比例进行公开摇号排序,确定3688户入围家庭,另摇出400户家庭作为候补购房家庭。
大连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对本次摇号排序的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认定入围的申购家庭名单真实有效。
现将公开摇号抽取的3688户入围家庭以及400户候补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入围申购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于2006年11月6日下午4时前向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受理窗口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经查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将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此次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受理单按照公示指定选房日期的上午8时30分,到泡崖八区售楼处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限定当日办理购房手续(购房相关事宜请咨询泡崖八区售楼处,咨询电话:86497091、86499480)。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分局举报电话:
中山区分局:39858017,西岗区分局:39612524,沙河口区分局:3961256,甘井子区分局:86602151
大连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06年10月23日
注:1、公示指定日期未按时前来选房的申购人,购房顺序将排在当日选房名单最后;未领取《审批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2、领取《审批单》后,购房当日未选定住房的,将排在总选房名单之后再选;放弃购房的申购家庭将取消申购资格一年;
3、候补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将根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顺序确定,候补资格本次有效。剩余房源将于2006年12月28日在泡崖八区售楼处现场公布,候补申购家庭可以按顺序购买,查询电话:8249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