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要求补签 保密协议 厦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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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47
如果只是一般的企业,你签不签保密协议都无所谓,如果你不想签,他们以此威胁不给你工资等,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则可以起诉;
如果这个企业真的有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他是要求你在离职后一定时间段内要求你继续保密的,但是,注意,不是白白替他们保密,他们应该付你保密费,每个月多少多少之类。因此,你可以提出要保密费。如果你们愿意给,我建议你就签了吧,一个是你有该义务,二个不用上班白白拿钱多好。如果你提出要钱他们不给,还要你签,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则可以起诉。
不过需要保密的企业一般情况下都会在开始签合同和续签合同的时候,也就是说你在入职和在职期间都是要签保密协议的,所以我感觉可能你的公司不是那种真正需要保密的企业。而且你也说那些所谓的机密也就是合同、产品的价格等等,推测可能就是一般企业。你完全可以不签这个协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47
1.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简析
据您描述的情况应该是:
* 07-08 书面劳动合同
* 08年后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从08年到现在您与公司之前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时间推论,您在离职前与公司之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现在您提前30日通知辞职,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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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密协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根据您现有描述,书面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与您之间无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其他与保密义务有关的书面文件?如商业行为准则之类?
* 您现在已经离职,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没有必要补签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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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资和抽成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48
对的,现在你没义务签保密协议。
再说了,保密协议,就如你说的,有些不应定在保密范围内的。
公司不得因你现在不签保密协议,而拒付工资和提成。
如果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48
第一:你没有义务签订保密协议
如果公司以此为要挟,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二:你注意看该协议上是否有保密补偿金的规定,如果没有的话,你放心大胆的签了,拿到工资抽成后该干吗干吗去,没有保密补偿金的保密协议=废纸,对你没有任何约束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49
呵呵,不会的,去咨询一下劳动部门吧,具体的事情谁也说不清,签就签了,只要你不是被你们公司的竞争对手挖过去的一般都不会告你泄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