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1: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3:05
法律分析:可以上诉的裁定为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