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06:2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02
被派出所拿走的狗如果狗主人要求损害赔偿,通过*判决把狗主人侵权事实确定下来,也为将来万一患狂犬病保留司法证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承担赔偿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饲养的是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只,则不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饲养的是一般的犬只,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不论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饲养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饲养人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且能够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可以不承担减轻承担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分担比例,双方按比例再分担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03
凡事狗狗的错,造成了稍微严重的伤害后果,一般就要被强制处理掉了,不过要是态度积极承担责任,能私了的话就完事大吉了,要是违规养犬被收走的话,各地制定的法律规定略有差异,你积极去找收狗的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啊,除非你根本就不在乎狗狗,不想负责任,就算不能领回狗狗,也争取给狗狗谋一个差不多的出路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04
肉犬一般会吃了,名贵点的会拿去售卖!不是熟人拿不回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21:04
可以的,不过貌似需要你去办理养狗证,健康证什么的,规范养狗,如果你这些证件是齐全的,直接带着去派出所认领你的狗狗就可以了,如果没去认领,一种是收容所之类的养着,等待其他人的领养,一种很可能被当成流浪狗什么狗之类的处理掉,处理方法自己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