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宅基地的算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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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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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5
侵占他人宅基地属于违法行为。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或者县级*申请处理,对*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侵占别人的宅基地,确实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但是并不一定会判刑。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占者对受害者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要求侵占者承担经济损失,同时如果对方有要求的话,可以要求侵占者对土地恢复原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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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5
本案争议的实质属于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进行确权,确权成功的,宅基地(使用权)就能拿回来,否则就拿不回来。从所介绍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这最少说明争议人(咨询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据,而争议人又想争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本案争议的实质应当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所以,当事人应当先请求乡镇*或县级*处理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对*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经*处理,确认土地使用权属于争议人,且建房人没有合法的准建手续,那么争议人就可以拿回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可能拆迁对方的建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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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6
在中国土地实行审批制度,没有被批准的家庭就不能使用该土地,否则是违法占地,因为触犯了土地法,*需要依法处理处罚,因此先不要说是侵占别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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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6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1、《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
1、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一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二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审核后,报县级*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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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5
侵占他人宅基地属于违法行为。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或者县级*申请处理,对*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侵占别人的宅基地,确实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但是并不一定会判刑。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占者对受害者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要求侵占者承担经济损失,同时如果对方有要求的话,可以要求侵占者对土地恢复原状。如果有证据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自己,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土地确权程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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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5
本案争议的实质属于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进行确权,确权成功的,宅基地(使用权)就能拿回来,否则就拿不回来。从所介绍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这最少说明争议人(咨询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据,而争议人又想争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本案争议的实质应当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所以,当事人应当先请求乡镇*或县级*处理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对*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经*处理,确认土地使用权属于争议人,且建房人没有合法的准建手续,那么争议人就可以拿回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可能拆迁对方的建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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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6
在中国土地实行审批制度,没有被批准的家庭就不能使用该土地,否则是违法占地,因为触犯了土地法,*需要依法处理处罚,因此先不要说是侵占别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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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6 00:26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1、《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原则
1、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一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二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审核后,报县级*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