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年报是零申报,报表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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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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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06:59
1、打开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
2、进入纳税主界面,点击报税。
3、国税申报主要分四部分:代征地税、纳税人信息采集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和企业税负变化表。其中代征地税因需要用到后面报表的数据,所以最后申报。
4、先填写纳税人信息采集表,主要填写填表人和联系手机,以方便接收税务机关短信。
5、在进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需要先删除两个报表: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和*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其实不是真正的删除,而是删除与其它报表的关联性,删除之后报表还是存在的。如果不删除这两张报表就会报错,不能正常申报。删除也很简单,点击鼠标右键点删除即可。
6、按顺序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申报表主表辅助填报工具和*纳税申报表,注意一定要按顺序填写,否则系统会有错误提示。具体的填写方法是直接补零保存即可。
7、填写营改增试点企业税负变化表,也是直接补零保存即可。
8、填写代征地税申报表,注意点选*方框内的税率,城区和郊区税率是不一样的。此表是2015年新增的报表,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实行“一税两费”。
扩展资料:
应扣则扣企业必须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扣全、缴足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正确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应报则报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年度内不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优惠期,均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确进行纳税项目调整,如实、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同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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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08:17
国税的年报也就是汇算清缴申报,按税务规定不能是零申报,企业正常经营应该有成本费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数出具财务报表,按报表填写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扩展资料
国税又称*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收入的固定来源,归*所有。国家税务总局为*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税系统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税的滞补罚收入,按*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库,其他入地方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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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09:5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企业所得税本身是根据企业的利润组成情况来进行申报填写的,一般是不能进行0申报的,因为企业的利润刚好为0的概率很小,就算是0,也是经过计算后的结果,而计算的过程不会数据都为0,企业所得税年报也是一样的,企业需要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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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12:00
国税的年报也就是汇算清缴申报,按税务规定不能是零申报,企业正常经营应该有成本费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数出具财务报表,按报表填写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应与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一致。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计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计算填报。
16.第1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以及*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7.第1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行计算填报。
18.第18行“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计算填报。
19.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计算填报。
20.第20行“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准予按照支出额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计算填报。
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计算填报。
22.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后的所得额。
当本表第23行<0时,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如本表第23行>0时,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填报。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计算填报。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计算填报。
30.第30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的数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报,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35.第35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6.第36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在财政调节专户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7.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已在月(季)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累计分摊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按照税收规定就地预缴税款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42.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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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14:25
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登记注册类型: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一 、计税依据 项 目 行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一)应征*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 1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4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5
(三)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6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7
(四)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8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9
二、税款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1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应纳税额合计 12
本期预缴税额 13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代理人(公章): 联系电话:
收到日期
接收人
接收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预缴方式: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据实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税率(25%) %
6 应纳所得税额(4行×5行)
7 减免所得税额
8 实际已缴所得税额 --------
9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6行-7行-8行) --------
10 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
11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12 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1行÷12或11行÷4)
13 税率(25%) -------- --------
14 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12行×13行)
15 三、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6 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
--------
17 总分机构纳税人
18 总机构 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19 *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25%)
20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9行或14行或16行×50%)
21 分支机构 分配比例
22 分配的所得税额(20行×21行)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会计主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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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17:06
收入填0,费用照填,利润为负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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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5 20:04
不对,你损益表有费用,资产负债表有资本,货币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