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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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7
2年,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堵塞,可以让物业进行维修。
房屋或者共用水管本身的原因,在房屋保修期内找开发商,过了保修期后找物业公司。如果是由于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本身的防水功能问题引起的漏水,如果不足五年,则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如果是由于房屋的给排水系统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漏水,如果不足二年,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扩展资料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16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7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8
根据国家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7
2年,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堵塞,可以让物业进行维修。
房屋或者共用水管本身的原因,在房屋保修期内找开发商,过了保修期后找物业公司。如果是由于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本身的防水功能问题引起的漏水,如果不足五年,则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如果是由于房屋的给排水系统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漏水,如果不足二年,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扩展资料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16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7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7:58
根据国家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规定: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是提供两年的质保。由于卫生间的主下水管属于楼体的公共部分,如果超过房屋质保期限,可以通知物业单位,业主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