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算不算临时用工?保险怎么算?厂子总放假,又怎么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30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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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5:58
1、没有签劳动合同不是临时工,只有你有证据证明你是这个厂的员工,就证明劳动关系成立。从第二月开始,可以要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如果你工作了5个月,可以再要4个月的工资。
2、试用期的工资按实际工资80%发放是合法的。
3、工厂在停产期间如果没有让员工工作,第一月是需要发全额工资,第二个月仍没有安排工作的,可以发当地最低工资的70%。(这是北京地区的规定,你所在如果不是北京,要看当地的规定)。
4、厂里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厂里补缴。厂承担厂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个人的部分。
养老:厂:20% 个人:8%
医疗:厂:9%+1%,个人:2%+3元
失业:厂:1%,个人:0.2%
工伤:厂依据行业由社保部门核定
生育:0.8%(只有北京户口才缴纳)
上面的比例是北京地区的,其它地区也应该差不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5:58
1、你的情况不属于临时工,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现在你就是要找能证明你在这个工厂工作和工作多长时间的证据,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双倍工资,工作满一个月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2、第一个月可以算试用期,工资可以按80%发放。
3、停产期间不工资是不合理合法的,至少要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底薪)
4、工厂里应该从你第一天起给你缴纳社保,工厂承担工厂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个人的部分。具体看你当地标准
5.如果情况属实,申请劳动仲裁,证据充分你一定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5:59
1、劳动关系自用式之日起算,书面合同只是一个文本确认形式,并不是没有合同就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所以你与公司是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2、一般的公司都有试用期,公司在此期间发百分之八十的工资也不算为错。
3、工厂总因为设备故障停产,停产期间也应当按照原来的约定发给工资,并不能以此拒发工资,除非你所干的工作是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量作为工资标准的。即使是这样,每月所发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06:00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已同用人单位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积极收集和保留证据吧,这会对你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