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福利费要纳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3:2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4
一般生活困难的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餐费,节日补助、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首先要清楚哪些费用可以从福利费列支,这样就不会分不清楚了。
可以进“职工福利费”的内容在国税函(2009)3号文件里,用列举的方法,说明了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也可以查看对于(2009)3号文件的相关解读,来进一步了解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另外,要清楚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个别费用的处理要求。比如:通讯费的问题,有些主管税务机关,允许直接进入管理费用,既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也能按实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而有些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不需要作为个所税的计算基数;但是有些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作为工资薪金部分计算缴纳个所税的。
所以,不同的主管税务机关是有不同要求的。请问一下税收专管员就可以了,他们会告诉你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1:55
除了社保公积金
其他关于钱的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