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接生员有没有政策补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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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39
一、关于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时间节点的问题
根据桂卫发〔2020〕6号文件关于“通过核定的原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纳入村卫生室人员队伍,按谁核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精神,参照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有关规定由市级、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和自治区卫健委《乡村医生信访问题的答复口径》“根据桂卫发〔2015〕7号精神,为保证*的延续性,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时间应与乡村医生同步,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按执业服务年限给予发放生活补助”的规定,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时间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按执业服务年限给予发放生活补助。
二、关于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经费来源的问题
根据桂卫发〔2020〕6号文件关于“通过核定的原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纳入村卫生室人员队伍,按谁核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精神,参照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有关规定由市级、县级财政给予补助”和桂卫发〔2020〕6号文件附件《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身份核定工作规则》关于“通过核定人员的养老生活补助经费由市级、县级*承担”的规定以及现行财政管理*,村级妇幼保健员(家庭接生员)养老生活补助经费按照“谁核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财政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40
在过去的社会里边呢,由于啊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了,所以在过去的农村接生员当中呢,它是属于农村啊,赤脚医生的一种编制的,所以呢嗯在现在社会发展那比较快,怼过去在农村的医疗卫生等方面做出有贡献的,
农村的赤脚医生和接生员呢,现在都有国家那可以*上的补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40
现在的农村接生员巳不存在了,因为她们本身都是违法的存在,所以国家早都取消了那也就不可能存在补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41
您好!我们这里的赤脚医生一年有二十块钱的补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7:42
有
,有补助,截止至2012年,男满60,女满55岁,可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