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不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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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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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4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是不允许离婚的四种情况。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建议双方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如果感情的确不在,婚姻也已名存实亡,可以放手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5
结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是承载着爱情走入婚姻殿堂,而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幸福的走到最后。可能中途开个小差,生活的繁琐小事……都可能造成离婚的冲动。但结婚不是儿戏,离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根据现有的最新*,2020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下面纠结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条件吧!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在上述的几种情况中,女方正处于脆弱,甚至无劳动能力的时候,这个时候法律出于对女方的保护,不会判决离婚。而过了这段时间之后,等女方恢复过来,如果男女双方感情还是不能修复,那么可以尝试再次申请离婚。但是,如果是女方在此期间主动提出离婚,情况又有所不同。
2、现役军人
军人因为特殊原因长期不能在家,很容易出现夫妻关系淡漠的问题。但是军人服务于人民,法律也会适当倾向于保护军人的婚姻。当然,如果军人一方出现了重大错误,也不会一味的庇护。这里的重大错误包括:(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如果现役军人有以上大错误,还是可以申请离婚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所谓夫妻感情未破裂,是指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闹矛盾,只要好好哄哄就能和好的情况,这种情况不能离婚。
4、无法提供结婚证原证
既然要离婚,那当然需要证明你们两个人之前结过婚,这个就需要拿结婚证来证明了。如果夫妻两个人办离婚的时候,不能提供原有的结婚证件,那么是无法办理离婚的。
5、有一方不愿意离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遵从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无法判定离婚了,所以离婚之前还是需要两个人商量好,不然是无法判定的。
6、分居没有超过两年
法律意义上如果分居时间长,可以判定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但是未满两年的,是不允许办理离婚的。
结婚要慎重,离婚同样不能儿戏,所以法律才设置了这些条件来*大家离婚,不然随随便便就离婚复婚,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会加重社会公共事务的压力。总之,在准备离婚之前,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上面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不然是无法办理离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5
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的,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6
整体离婚率增高,且村上也确实有很多人走上了离婚这条路,因此说到离婚,可能每个人都能说出来一些,但要说到有关法律规定,有啥程序,哪些情况可以离,哪些情况不可以离,却不是人人都明白,今年起,离婚难上加难,增加1个前置程序,4种情况不允许离婚!
之前离婚双方要么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实在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要求离婚,*就开始审查是否达到离婚的条件,达到了就判离,没达到就不准。但是新婚姻法又新增了一项规定,那就是离婚“冷静期”,并且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把“冷静期”作为一项离婚的前置程序。
也就是说想要去起诉离婚,必须先过了“冷静期”这关再说。那么究竟什么是冷静期呢?这一程序的设置是为了让男女双方可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了。一般这一期限在3到6个月之间。也就是说你起诉了之后,还要起码再等3到6个月,如果冷静期过了,你还是坚持离婚,*才会开始审查是否达到离婚的条件。
还有的地方设置的就比较有意思,叫做婚姻答卷,也就是想要离婚,就必须先要填写答卷,答卷不及格的话,才能判决离婚,这也是对夫妻感情的一个考察。
除了冷静期这个前置程序外,还有4种情况是不准许离婚的。
①夫妻感情未破裂的。②未分居满两年的。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④军婚,非经军人同意,女方离不了婚。
今年起离婚又多了一个程序,4种情况不允许离婚,离婚越来越难了,以上这些规定,各位朋友你们知道吗?你们认为婚姻“冷静期”制度有必要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7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很多例如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任城后,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还有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是未征得军人同意也是不允许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