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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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3:08
鉴定报告上只会出现你受伤的基本情况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只有到等到医疗终结时,按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核定的内容给予报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3:08
根据劳社部发(2007)8号《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作初次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的,2007年5月1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新标准进行鉴定。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作鉴定结论的,如果伤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复查鉴定按新标准执行。但伤情加重,复查鉴定级别低于原级别的,原鉴定级别不再改变。伤情未发生变化,在2007年5月1日后申请复查鉴定的,原鉴定结论不变。对于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作出了鉴定结论的,而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复查鉴定且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做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