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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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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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0:48
目前我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追问第四条,是35周岁,这个确定么,我了解的好像是28周岁啊